为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育人方式改革
构建普职融通、多元发展的人才培养机制
烟台市教育局印发
《烟台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学生互转实施细则(试行)》
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根据实施细则,烟台市确定了首批参与互转的学校名单。其中,接收中职学生转入的普通高24所,接收普高学生转入的中职学校共17所。
一起来看重点
中职转入普通高中,学生申请转入的学校需在中考时可报考统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范围内,或申请转入民办普通高中;普通高中转入中职,学生可在接收普通高中学生转入的中职中任选一所。
中职学生转入普通高中,须参加转入普通高中相应学期的期末考试,且考试成绩进入该校统招生前85%,由学校根据学位空余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其中,申请转入民办普通高中的学生,其中考成绩由民办普通高中自行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年中考计分科目总成绩的60%。普通高中学生转入中职,由中职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考核方式和内容,且学生只能申请转入三年制中职,不得转入五年制和“3+4”贯通培养的中职段。
中职学生转入普通高中可在高一第一学期末或第二学期末进行;普通高中学生转入中职可在高一第一学期末、第二学期末或高二第一学期末进行。参与普职互转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参加其中1次,转学后确有不适应的学生经转入学校评估认定后,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限内申请转回原学校。
烟台市高中段学生普职互转申请表
图艺博知识网
2026-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