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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海盐2026年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公布!高校“强基计划”招生即将开始→

图艺博知识网 2026-04-10
导读海盐家长们注意!《海盐县2026年公办幼儿园小班招生入园工作实施方案》已公布!2026年“强基计划”招生工作也即将启动!↓↓↓《海盐县2026年公办幼儿园小班招生入园工作实施方案》招生原则(一)公开公平,阳光招生。主动公开幼儿园招生信息,实施入园报名、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入学过程公平、公正。(二)户籍优先,统筹协调。根据幼儿园资源,优先安排本地户籍幼儿,适度统筹安排其他幼儿。(三)免试入园,相对就近。招生录取时不得对适龄幼儿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园挂钩的考试和测试。

海盐家长们注意!

《海盐县2026年公办幼儿园

小班招生入园工作实施方案》

已公布!

2026年“强基计划”招生工作

也即将启动!

↓↓↓

《海盐县2026年公办幼儿园

小班招生入园工作实施方案》

招生原则

(一)公开公平,阳光招生。主动公开幼儿园招生信息,实施入园报名、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入学过程公平、公正。

(二)户籍优先,统筹协调。根据幼儿园资源,优先安排本地户籍幼儿,适度统筹安排其他幼儿。

(三)免试入园,相对就近。招生录取时不得对适龄幼儿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园挂钩的考试和测试。合理划分公办幼儿园主要服务社区,倡导按服务社区报名,实现相对就近、就便入园。

(四)优化服务,长幼随园。在幼儿园资源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积极推行幼儿园“长幼随园”人性化服务举措。

招生对象及录取办法

招生对象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出生的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具体条件及录取办法如下:

县城区区域内公办幼儿园

1.招生对象

( 1)第一类,县城区区域户籍生:武原街道户籍并常住的适龄幼儿;望海街道北荡社区、新街社区、盐东村、双桥村、南洋村户籍并常住的适龄幼儿;符合“小县大城”人口集聚改革相关的居民适龄子女;其他各类生。

( 2)第二类,县内户籍的房产生:“有效房产”在招生区域内(武原街道,望海街道北荡社区、新街社区、盐东村、双桥村、南洋村),且新生本人户籍是海盐县的适龄幼儿。

( 3)第三类,县外户籍的房产生:“有效房产”在招生区域内(武原街道,望海街道北荡社区、新街社区、盐东村、双桥村、南洋村),且新生本人户籍是海盐县外的适龄幼儿。

( 4)第四类,其他适龄幼儿:幼儿监护人须在盐工作,并持有海盐县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且常住于幼儿园所在镇(街道)。

2.录取办法

材料审核通过的新生,按类别、批次依序录取

第一批次为第一类,县城区区域户籍生,根据符合条件的报名登记人数和幼儿园招生资源情况,采用直接录取、园际调剂、电脑派位等方式录取。各类生按资源保障情况予以录取。

第二批次为第二类,县内户籍的房产生,根据第一批次录取后的学位余额情况进行录取。如第一批次已招满,则取消第二批次的录取;如同一批次不能全部招录的,则优先按幼儿园主要服务社区内的有效房产取得时间的先后依次录取。

第三批次为第三类,县外户籍的房产生,根据第二批次录取后的学位余额情况进行录取。如第二批次已招满,则取消第三批次的录取;如同一批次不能全部招录的,则优先按幼儿园主要服务社区内的有效房产取得时间的先后依次录取。

第四批次为第四类,其他适龄幼儿,根据第三批次录取后的学位余额情况进行录取。如第三批次已招满,则取消第四批次的录取;如同一批次不能全部招录的,则按居住证取得时间的先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具体招生录取办法见各幼儿园微信公众号详见《海盐县2026年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信息一览表》↓↓↓)。

点击查看大图

其他镇(街道)区域内公办幼儿园

1.招生对象及批次

(1)第一类,幼儿园所在镇(街道)户籍并常住的适龄幼儿。

(2)第二类,海盐县户籍并常住幼儿园所在镇(街道)的适龄幼儿。

(3)第三类,其他适龄幼儿。幼儿监护人须在盐工作,并持有海盐县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且常住于幼儿园所在镇(街道)。

2.录取办法

材料审核通过的新生,按类别、批次依序录取。具体招生录取办法见各幼儿园微信公众号(详见《海盐县2026年乡镇(街道)公办幼儿园招生信息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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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时间

县城区区域内公办幼儿园

1.招生通告:各公办幼儿园将于4月20日发布招生通告,明确具体招生信息。

2.网上报名5月6日至5月12日

3.信息验证:5月13日至5月17日。

4.材料审核:5月18日至5月21日。

5.查询审核结果5月22日

6.补充材料提交:5月23日。

7.录取5月24日至5月27日

其他镇(街道)区域内公办幼儿园

1.招生通告:各公办幼儿园将于5月11日发布招生通告,明确具体招生信息。

2.网上报名5月27日至6月2日

3.信息验证:6月3日至6月7日。

4.材料审核:6月8日至6月11日。

5.查询审核结果6月12日

6.补充材料提交:6月13日。

7.录取6月14日至6月17日

报名登记办法

操作流程

1.网上报名登记

招生平台开放后,符合入园条件、申请在海盐县公办幼儿园就读小班的适龄幼儿,由其父母(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APP“浙里办”,输入“学在海盐”,点击出现的“学在海盐”服务进入界面,点击“入园一件事”—“在线办理”,进入“嘉兴市幼儿园入园、小学、初中入学报名”界面,选择“海盐县”,报名学段选择“幼儿园”,报名学校类别和报名批次按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根据要求进行填报登记。

也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输入幼儿园儿童入园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在之后出现的地址选择中选择“嘉兴市—海盐县”,进入“嘉兴市幼儿园入园、小学、初中入学报名”界面,选择“海盐县”,报名学段选择“幼儿园”,报名学校类别和报名批次按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根据要求进行填报登记。倡导按服务社区报名,实现相对就近、就便入园。

2.查询材料审核情况

家长需在规定日期当天登录“浙里办”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查询报名登记的审核结果。

3.提交补充材料

未通过审核的须补充上传具备该幼儿园报名资格的佐证材料,请在规定日期当天17点前完成。

有关说明

1.县城区区域公办幼儿园和其他镇(街道)区域内公办幼儿园的招生时间不同,请对照招生条件报名登记,并在相应时间内完成相关操作。

2.网上报名登记时间截止后,报名登记信息不能更改。

3.报名期间,同一幼儿只能在一所幼儿园报名登记,如重新选择幼儿园,前一选择将默认被放弃。

4.招生所涉户籍、房产证、居住证等证明材料,截止日期为网上报名登记截止之日前。

5.参与“小县大城”人口集聚改革项目的居民名单由海盐县“小县大城”农房改造公寓式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其适龄子女如以此在县城区区域内的公办幼儿园报名,须上传有关凭证:搬迁协议、城区购房网签合同以及幼儿户籍凭证(户主页、幼儿页),家长应配合做好凭证文本的查验工作。

6.“有效房产”包括

(1)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不动产证(含宅基地证);

(2)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的,提供的与祖辈共有房产不动产证(含宅基地证)或祖辈房产不动产证(含宅基地证);

(3)法定监护人有征迁协议,但未取得房产不动产证,提供的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安置协议或购房合同(含购房)。

7.生说明:生包括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英模和因公牺牲或伤残子女;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符合县和规定的人才子女等,将依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教育优待,予以妥善安排。

涉及的家庭可在4月30日前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提交申请材料(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西路368号县教育局733办公室)

其他事项

(一)招生录取过程中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报名费,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借读费、赞助费等。

(二)新生报名应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在报名过程中如有家长提供虚件,不予录取;录取后有举报的,一经查实也予以退回,并将有关虚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在县教育局。

海盐县教育局

2026年4月9日

2026年“强基计划”招生即将启动

哪些考生适合报考强基计划?

今年报考流程是怎样的?

报考强基计划

是否影响其他志愿填报?

具体情况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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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集中完成报名

需要注意的是,2026年招生简章发布与网上报名均集中在4月进行,以下为关键时间流程:

4月,简章公布,网上报名。

6月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高考后、7月4日各省(区、市)提供高考成绩;高校确定考核名单并组织考核。

7月5日前,高校折算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日程安排如有变动,请以高校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选拔什么样的人才?

2020年1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决定自2020年起,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强基计划”。

强基计划指导思想和原则是服务国家战略,招收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主要选拔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

招生专业范围有哪些?

强基计划突出基础学科的支撑引领作用,重点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力学、基础医学、育种及历史、哲学、古文字学等相关专业招生。聚焦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高校会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合理安排招生专业,并建立学科专业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新形势要求和招生情况,适时调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

试点院校范围有哪些?

目前全国有39所高校开展强基计划试点招生,具体试点高校名单如下: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哪些考生适合报考?

简言之,就是对基础学科专业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考生试点高校按各省(区、市)强基计划招生名额的一定倍数,根据高考成绩或校考初试成绩确定入围考生名单,部分试点高校也会对基础学科拔尖、在学科竞赛中表现突出的考生制定破格入围校考的条件。考生参加统一高考和高校考核后,高校将考生高考成绩、高校综合考核成绩等按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其中高考成绩所占比例不低于85%),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具体请以试点高校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通过录取后

高校如何培养?

高校对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单独制定培养方案,采取导师制、小班化等培养模式。建立激励机制,增强学生的荣誉感和使命感。畅通成长发展通道,对学业优秀的学生,高校可在免试推荐研究生、直博、公派留学、奖学金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探索建立本-研衔接的培养模式,推进科教协同育人,探索建立结合重大科研任务的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入校后原则上不得调整专业。

报考强基计划

还能填报其他志愿吗?

可以,强基计划与其他高考志愿并不冲突。如果考生被高校强基计划录取,则无法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如果考生强基计划志愿未被录取,不影响后续各批次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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